关于组织开展诚恒教师评比活动的通知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评选夏溪小学“诚恒教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比对象:
在全校在职的教师。
二、评选条件:
1.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热爱教育教学教研工作,师德高尚,师风纯正,教风严谨,教书育人,在当地享有较高的知名度和良好的社会声誉。
2.着眼学生终身发展,积极参与教学研究,关注教学改革前沿动态,注重知识观念的更新,近三年来有较为突出的教学科研成果(包括:正式出版的专著;正式发表的论文、研究报告、案例、教案;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研部门认可的获奖优质课、论文、研究报告、案例、教案;校内外有关教学的经验交流等)。
3.从事教学及研究工作五年以上,具有“小学一级”、“中学二级”以上职称。
4.在开展“课内比教学”活动中表现突出的教师、教研员,可以不受上述条件限制。
三、推荐名额:
以级部为单位,每个级部推荐3名
四、评选办法:
1.教师自荐。级部组织教师学习诚恒教师评选条件,由教师根据自身条件,进行自我申报。
2.学校组成考核小组评选,对推荐上报的评选对象进行考核审定。
3.参评老师必须填写推荐表。
武进区夏溪小学
2012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