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夏溪小学
食堂大宗物品配送商资格招标书
常州市武进区夏溪小学共有在校师生1400余人,校内共设学生食堂1个,全面负责在校师生的日常饮食的供应工作.为进一步规范我单位物资采购工作,建立竞争机制,降低采购成本,提高经济效益,确保食品安全,现对我校食堂大宗物品配送商资格的取得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常州市武进区夏溪小学食堂大宗物品配送商资格招标
(二)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三)合同期限
2022.9.1—2023.1.31,合同到期后双方无异议续签至2023.6.30
(四)配送范围
常州市武进区夏溪小学食堂
(五)配送品种
粮食大米类;干鲜、调料类;禽蛋类;荤食冷冻类;猪肉类;水果类;蔬菜等。
(六)就餐人数
食堂合计共约1400人
二、项目阐述
(一)采购计划的确定
1.甲方在每周星期三定价前,将本周星期四至星期日的采购计划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2.原则上采购计划与实际下达的订单偏差控制在20%以内。
3.最终采购数量以甲方每天下订单的数量为准。
4.双方可根据蔬菜生产季节、天气、市场价格情况等协商调整每期采购计划中蔬菜品种和数量。乙方必须能保证提供丰富的品种供甲方选择。
(二)甲方下订单订货
1.甲方每天下午6:30前向乙方下达第二天的订单,甲方以传真或电话及微信方式直接通知乙方,订单内容包括名称、种类、规格、数量、运送时间、送达地点、订单联系人等具体要求。
2.乙方接到甲方订单后,个别品种因缺货而无法提供的,乙方应在接到订单当天内及时知会甲方并协商好解决方法。
(三)交货要求
1.乙方送货车辆必须在规定的时间(早上7:30以前)内将所有物品送到甲方指定的地点并配送完毕,乙方提供《送货清单》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现场过秤并验收签名,作结算凭证。
2.所有品种按除箱净重过磅,最终交易重量以双方确认的过磅数为准。
3.乙方送货人员负责将货物从车上搬到称上过磅,然后放到指定地点。
(四)数量、质量、品质要求
1.考虑到叶菜类品种的特殊性,要求乙方实际供应除叶菜类外的品种及数量与甲方订单要求相差不能超过10%,叶菜类的品种及数量与甲方订单要求相差不能超过20%,各品种数量超出规定的部分由乙方带回,不纳入结算,短缺的部份由乙方补足。
2.每个品种的重量以双方核准的净重过磅数为准,双方签字确认作为结算凭证。
3.乙方供货质量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
4.乙方供货质量必须达到《常州市学校食堂物资质量标准》所列的要求,并且品质不低于甲方当天在各大批发市场的自购标准。
(五)履约保证金
乙方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其中新鲜蔬菜类质保金人民币贰万元;干鲜、调料类质保金人民币壹万元;鸡蛋质保金人民币伍仟元,猪肉类质保金人民币壹万元;大米类质保金人民币壹万元;水果类质保金人民币壹万元。该保证金用于物品的质量安全保证以及必要时进行临时紧急采购,保证金于合同期满且未出现质量安全问题后无息退还。
(六)发票要求
乙方开具本公司正规有效票据。
三、投标要求
(一)投标文件样式、签署、密封要求
1.投标人应准备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1份.应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如“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2.投标人文件“正本”是属于投标人自己制作的,均需用不褪色墨水书写或打印,并加盖法人公章;“正本”中所有证件的复印件必须加盖法人公章。
3.投标文件中所有文书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4.投标文件的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加盖修改章或法人公章才有效。
5.投标文件的副本可以用投标文件的正本复印而成。
6.无论投标文件的副本是由正本复印而成或独立制作,投标文件正本、副本的封面均需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
7.投标人须为其投标文件的正本及所有副本制作目录并标明页码。
8.投标文件均要装订成册,否则将被拒绝。
9.投标文件信封封口必须用封条密封并加盖公章.
(二)投标资料要求
投标人在投标书中须附齐如下资料,并严格按如下目录顺序装订和编好页码:
①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公章,
②投标函(附件二);
③《配送服务承诺书》(附件三),就能提供的配送服务作出书面承诺;
④报价表(附件一)。
(三)法人携身份证参标
法人务必带身份证(开标时验证)准时参加开标会,逾时将被拒绝投标。
(四)串标、投标人不足的处理
如发现投标人串标、投标人少于三名或开标后发现有效标书少于三家,招标人将宣布该标此次招标失败,投标无效,并退回巳收到的相关投标文件,采取重新招标或另行决定采购方式。招标人对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评标办法
(一)评标原则
由招标人组织招标小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在全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
(二)评标方法:最低评标价法
五、无效投标的认定
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或作无效投标处理
1.未在规定时间内将投标书送达规定地点的;
2.投标书未按规定密封或未按要求加盖法人公章或投标文件签署不符合要求的;
3.投标文件无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的;
4.投标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的;
5.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6.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有关要求完整提供投标所需资料的;
7.投标文件中提供伪造、虚假材料的;
8.中标人与其它投标单位串通进行投标的;
9.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未出席开标会议的;
10.投标报价超出本文件规定的有效范围内的。
六、确定中标人
按报价从低到高的原则,确定中标候选单位的先后次序。报价相同的投标人,由评委投票确定其排序的先后。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如果中标人弃标,则按评标的中标排名顺序确定中标单位。公示3天后招标人与确定的中标人签订合同。
七、试供期
(一)试供期规定
中标人签订合同后正式进入试供期,试供期为一个月,主要考察中标人货物质量、服务、信誉等方面。
(二)试供期结束
试供期满且经甲方综合考察认为合格的,合同继续执行:若试供期间出现质量、服务等难以磨合的问题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终止合同,甲方有权选择本项目下一中标候选人进行替补。
八、结算方式
按照投标价进行计算,每月结一次账。
九、投标保证金
(一)投标保证金
开标前,投标单位须预交人民币5000元投标保证金,没有在开标前提交保证金的,其投标将不予接受(现金或转账)。
(二)收款单位名称、账号、开户行
常州市武进区夏溪小学 32001626748051255202 夏溪建行
(三)未中标的投标保证金
未中标的投标人,其保证金当场退还。
(四)中标的投标保证金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则在签订合同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的一部分,合同履行完毕且未出现违约行为的,无息退还。
(五)投标人如出现下列情况,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已递交投标文件,并在截止时间之后,投标文件有效期满之前,撤回或放弃其投标的;
2.中标后弃标或拒绝签订合同的;
3.投标文件中提供伪造、虚假材料的:
4.在评标期间,投标人使用不正当手段试图影响、改变评标结果的;
5.投标人恶意或捏造事实,对竞争对手或招标人进行攻击的。
十、招标投标活动安排
(一)招标文件获取
有意参与投标者,请于2022.8.15—2022.8.25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工作日)在常州市武进区夏溪小学总务处领取招标文件。
(二)制定标书
投标单位在领取招标文件资料后,按招标文件要求确定投标报价,制定投标书,用封条密封,盖好公章于2022.8.26上午9:30前带到开标会议室,9:30以后不接收投标文件。
(三)开标时间
定于2022.8.26上午9:30在常州市武进区夏溪小学会议室召开开标会,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原则,确定中标单位。
常州市武进区夏溪小学
2022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