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常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综合督导评估细则(2009年修订稿)》的通知
各处室、级部:
为进一步促进学校健康、有序发展,现将常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新修订的《常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综合督导评估细则(2009年修订稿)》转发给你们。希各处室、级部认真学习,明确要求并贯彻执行。
武进区夏溪小学
2009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