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溪小学教代会换届选举规程
根据《武进区教育工会工作条例》的规定,夏溪小学定于2008年11月进行教代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有关要求和事项通知如下:
教职工代表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教职工代表大会的质量。为了进一步提高大会质量,搞好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换届选举工作,我们特制定了夏溪小学教代会换届选举规程。规程规定,要按照一定的要求,任职期限,比例结构,经过比较严格的民主程序选好教职工代表,提高教职工代表参与民主管理能力,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是工会和教代会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
1、 教职工代表的比例构成。
(1)教职工代表的比例。教职工代表在教职工队伍中的比例既不能过小,也不能过大。过小了,不能充分地反映教职工群众对学校管理的意见;过大了,开会的人太多,又会影响学校的教学秩序。我们学校按教职工数30%的比例确定,请各级部按照以上比例选出教代会代表。
(2)教职工代表的构成。“代表的构成,既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又应体现以教学、科研为主,其中教师代表(包括教学、科研人员)一般应占60%以上”。其他普通职工、管理干部和领导干部代表的比例,在不违反上述规定的前提下,可根据情况,自行规定。在整个教职工代表的构成中,青年教职工和女教职工代表应占有一定的比例。
2、教职工代表的资格、条件。
(1)教职工代表的工资。
“凡依法享有政治权利的教职工,均可当选为教职工代表”。
(2)教职工代表条件。
① 具有政治意识,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② 具有大局意识,能够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的利益关系;
③ 具有代表意识,密切联系群众,敢于和善于反映群众呼声
④ 具有责任意识,有较强的主人翁责任感和积极性,努力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有一定的参政议政水平和文化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