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进区夏溪小学体育、艺术、劳科技、学科竞赛
奖 励 办 法
(试行稿)
一、指导思想:
以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加快和谐教育建设为指针,不断推进素质教育,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调动广大教职员工教书育人的积极性,培养创新型人才,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把学校建成人文之园、特色之园、和谐之园。
二、奖励范围:
1、参加武进区及以上体育、艺术、劳科技、学科等竞赛获奖;
2、参赛项目均由学校组织或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指定、认可。
三、具体奖励办法:
1、体育类。
①田径。组队参加区田径运动会,获团体第1名、第2-3名、第4-8名、第9-15名,分别给予田径教练组3000元、2000元、1000元、500元的奖金。本奖项不设个人名次奖。
②篮球、足球、排球、乒乓球、游泳、射击等。组队参加区级比赛,获团体第1名、第2-3名、第4-5名、第6-8名,分别给予该项目教练组1500元、1000元、500元、300元的奖金。本奖项不设个人名次奖。
③跳绳、踢毽、中长跑等。组队参加区级比赛,获团体第1名、第2-3名、第4-5名、第6-8名,分别给予该项目教练组1000元、700元、400元、200元的奖金。本奖项不设个人名次奖。
④其它。组织学生参加区级其它体育比赛,学生获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如记名次,则第1名为一等奖,第2-3名为二等奖,第4-6名为三等奖),分别给予指导组100元、80元、50元的奖金。
2、艺术类。
①声乐、器乐、舞蹈等。组织学生参加区级声乐、器乐、舞蹈等比赛,获团体(三人以上)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给予指导组800元、600元、300元的奖金。获个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给予指导组100元、80元、50元的奖金。
②书画、摄影等。组织学生参加区级书画、摄影等比赛,学生获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如记名次,则第1名为一等奖,第2-3名为二等奖,第4-6名为三等奖),分别给予指导组80元、50元、30元的奖金。
3、信息技术类。
①本项目包括机器人、信息技术应用及其他信息技术竞赛项目。
②获团体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给予指导组600元、400元、200元的奖金。
③机器人竞赛,学生个人获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如记名次,则第1名为一等奖,第2-3名为二等奖,第4-6名为三等奖),分别给予指导组100元、80元、50元的奖金。
④信息技术应用及其他信息技术竞赛项目,学生个人获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如记名次,则第1名为一等奖,第2-3名为二等奖,第4-6名为三等奖),分别给予指导组80元、50元、30元的奖金。
4、劳科技类。
①本类目包括科技制作、手工作品、数棋及其他科技竞赛项目。
②获团体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给予指导组600元、400元、200元的奖金。学生个人获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如记名次,则第1名为一等奖,第2-3名为二等奖,第4一6名为三等奖),分别给予指导组80元、50元、30元的奖金。
5、学科类。
①本类目包括各类征文竞赛、作文大赛、小学生数学报杯赛、英语口语、英语朗诵比赛等。
②获团体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给予指导组600元、400元、200元的奖金。学生个人获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如记名次,则第1名为一等奖,第2-3名为二等奖,第4一6名为三等奖),分别给予指导组80元、50元、30元的奖金。
四、相关说明:
1、反映学校教育教学成果的展板、DV等作品参与区级评比获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给予制作组200元、150元、100元的奖金。
2、所有项目参加校、镇级竞赛,仍按我校教职工月考核实施细则执行。
3、所有项目参加区级以上竞赛获得各种奖励,在相应区级奖金额度的基础上乘以一定系数,颁发奖金。分别为:市级1.5;省级2;全国级2.5。
4、各类竞赛如无团体一、二、三等奖,只设组织奖,则给获优秀组织奖的该项目指导组颁发200元的奖金。优秀奖等同于优秀组织奖。学校条线或学校集体荣誉不在此列之内。
5、同一作品、项目参加不同级别的竞赛,以获得的最高奖金额计奖,不重复计奖;同一作品、项目参加同级别不同组织单位的竞赛,则按获得的最高奖金额计奖,不重复计奖;由学校组织但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不认可的参赛项目,获奖后计入月考核,仍按我校教职工月考核实施细则执行。
6、各奖项的奖金均在每年年底颁发,由各分管领导统一领取,合理安排。
五、本奖励办法在执行过程中如与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相悖的,则按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执行。解释权属校长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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