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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进区夏溪小学教代会代表团会议制度
发布时间:2012-10-28   点击:   来源:本站原创   录入者:袁新华

 

武进区夏溪小学教代会代表团团长和专门小组负责人
联席会议制度
一、 会议制度
教工代表团长和专门负责人联席会议是在教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为解决临时需要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或审查的某些重要问题,而由校工会委员会召集的会议,是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 会议职权
依据《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规定,联席会议的主要职权是协商处理教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需要临时解决的重要问题。这些重要问题主要包括两个方面内容。
第一方面是:教职工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重要问题。
1、审议属于教学中需要临时解决的重要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2、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同意或否决分配制度和重要规章制度的实现试行方案,以及涉及部分职工的工资调整方案、奖金分配方案、劳动保护措施等;
3、听取教职工代表评议干部的情况,研究提出对于干部奖惩和建议;
4、根据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授权处理职工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其他重要问题;
5、校长和工会认为需要提交联席会议商定的问题。
第二方面是:职工代表大会日常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1、讨论制定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的方案,研究提出大会议题的建议,提交大会主席团审定。
2、根据职工代表大会授权,处理已经教代会原则同意,又需进一步补充、修改的重大问题的决议和方案。
3、协商处理教职工代表大会决议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
4、听取各专门小组和参加校务管理委员会的教职工代表的工作汇报,指导他们更好地开展工作;
5、讨论研究教职工民主管理工作的有关问题,审议工会主席向职工代表大会所作的有关民主管理工作报告。
三、 组织制度和会议制度
1、联席会议的组成人员。联席会议的成员由三方面人员组成,一是校工会委员会委员,二是教职工代表团长,三是专门小组负责人。联席会议还可根据会议内容邀请党委和行政负责人,有关方面负责人和有业务专长的教职工代表参加。
2、联席会议的程序。联席会议协商处理的议题,由校长、工会或教职工代表团长,教代会专门小组提出,经校工会委员会讨论确定,校工会将拟审议的议题及有关材料提前发到代表团和专门小组负责人,并由他们征求教职工代表和教职工群众的意见,校工会收集意见后,交有关部门研究形成修改议案,召开会议时,由提出议案的负责人介绍议案制定的依据、主要内容和目的。然后进行讨论,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形成决议,联席会在讨论问题出现意见分歧时,可以休会。待各方面认识基本一致后。再提交联席会议协商解决,协商处理问题的结果,由行政领导负责落实。并由教职工代表团长传达给教职工代表或教职工群众。
3、联席会议的会议制度。联席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遇有工作需要随时召开,每次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联席会议由校工会委员会召集,由工会主席主持会议。联席会议实行民主协商制。联席会议形成决议前,要尽可能征得校长或有关行政方面同意,如联席会议形成的决议同校长或有关行政方面意见不一致时,由校党支部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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