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登录]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党群工作
>>
文明单位
>>
领导班子
武进区夏溪小学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检查督导制度
发布时间:2015-11-26 点击: 来源:本站原创 录入者:许荣美
武进区夏溪小学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检查督导制度
一、每年开展一次精神文明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考核评比;对重要工作活动及时检查、抽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成效。
二、强化社会监督,聘请镇校群众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新闻记者作为社会监督员,对精神文明建设实施全面监督。
三、设立举报电话、意见投诉箱、监督台等设施,接受群众监督;采取调查问卷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
四、实行领导班子成员横向纵向联系工作责任制,对精神文明建设进行督导、督查、督办。
附件:
关闭窗口
打印文档
账号登录
保持登录
忘记密码?
账号与武进教师培训平台同步
主办单位:常州市武进区夏溪小学
苏ICP备05086717号-1
苏公网安备 32041202001097号
武进区嘉泽镇夏溪花溪路 联系电话:0519-83581249 邮编:213148
技术支持:常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常州万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访问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