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教育工委直属党组织
2017年度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学校党组织建设,着力提升学校党组织服务发展、服务教育、服务群众的能力,不断提高学校党建科学化水平,现根据上级党组织相关文件和《2017年武进教育党建工作要点》的要求,制定区委教育工委直属党组织2017年度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区委教育工委直属党组织
二、考核内容
考核主要围绕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夯实党建基础、完成党建重点工作任务、创新党建活动方式、选树基层党建工作典型等五个方面,进行百分制考核,具体量化考核标准见附件(《区委教育工委直属党组织2017年度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细则》,以下简称《考核细则》)。
三、考核办法
直属党组织党建工作考核由区委教育工委统一领导,组织人事科统一组织实施。采取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学校党组织自查与集中考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平时考核。组织人事科根据各直属党组织完成上级党组织部署的工作任务、参加区委教育工委组织的活动、加强学校党的建设、履行党建责任等方面进行动态考核。
2.开展自查。12月份,各直属党组织要对照《考核细则》,结合实际工作进行自查。重点对工作亮点进行总结归纳、形成经验,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解决措施和整改期限。自查情况要形成书面材料报组织人事科,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
3.集中考核。原则上安排在12月下旬进行。考核采取听取汇报、查看台账等方法,对照《考核细则》,逐条进行。
4.综合评定。考核工作结束后,将考核结果及相关材料进行汇总梳理。区委教育工委根据平时考核、自查和抽查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定。
四、结果运用
1.考核结果作为评选先进基层党组织和向上级党组织推荐表彰等的主要依据。
2.学校党建工作考核将与学校领导班子测评和个人年度考核工作相挂钩,作为重要的参考内容。
五、相关要求
各直属党组织要以党建工作考核为导向,以改进工作、促进发展为目标,围绕“服务中心、建设队伍”这一核心任务来推进党建工作,落实党建责任,层层分解目标。要注重在落实党建目标任务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更好地推动中心工作,切实提高学校党建科学化水平。
附件:区委教育工委直属党组织2017年度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细则
区委教育工委直属党组织2017年度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细则
项目
及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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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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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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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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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 (1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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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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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关于加强中小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民办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建立健全党建工作责任制,制订年度党建工作计划,按年度进行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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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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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年度党建工作计划扣3分,计划执行不严格、无年度党建工作总结扣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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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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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党委(总支、支部)会专题研究党建工作,研究党建工作推进情况,讨论解决重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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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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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1次专题会议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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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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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工作纳入单位年度工作计划,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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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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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纳入年度工作计划扣1分,“四同”未落实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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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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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领导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做到党建工作与分管业务工作齐抓共管。严格制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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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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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落实“一岗双责”扣3分,未制定“两个责任”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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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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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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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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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落实工作职责,不组织开展相应工作扣3分,出现工作失误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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夯实党建基础(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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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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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开展“书香校园”建设、道德讲堂等活动。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健全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制度,党组织书记每年至少讲1次党课。加强党员教育培训,确保党员集中学习培训时间全年不少于32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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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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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开展“书香校园”建设扣1分,未开展道德讲堂活动扣2分,未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扣1分,党组织书记未讲党课扣2分,党员集中学习培训时间不足32小时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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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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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织领导班子健全,按期换届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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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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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区委教育工委同意而未按期换届选举扣2分,未增补所缺班子成员,影响工作正常开展的酌情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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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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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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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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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活动日”、“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到位,有一项扣1分,直至扣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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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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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遵循《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每半年召开1次组织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每年开展1次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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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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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时、按要求召开组织生活会扣1分,党员领导干部未过双重组织生活扣1分,未按要求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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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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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严格执行发展党员全程纪实,坚持标准、严格程序,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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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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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党员工作不规范,有一起扣1分,直至扣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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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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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认真做好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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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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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不规范,有一起扣1分,直至扣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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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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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做好党建工作台账资料的记载、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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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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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工作台账、资料不完整酌情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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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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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做好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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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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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组织关系未及时按规定接转的酌情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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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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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党建工作调研、信息报送工作。直属党组织每年形成1篇有针对性的党建工作调研报告。积极向武进教育网站报送党建信息(党委不少于12篇、党总支不少于8篇,党支部不少于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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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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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报送党建调研报告扣3分,未完成党建信息报送任务的扣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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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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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党建带群建工作。工、青、妇组织健全,活动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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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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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青、妇组织不健全扣2分,活动不正常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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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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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时报送党建工作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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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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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工作相关材料未按规定报送,有一次扣2分,报送不及时酌情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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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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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督查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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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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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日常督查和集中检查中指出的问题未及时整改的,有1项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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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
党建重点工作任务 (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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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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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开展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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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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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认真开展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宣传活动的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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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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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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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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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落实不规范、不完善的扣3分,未形成常态化、长效化的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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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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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推进“三大一实干”活动和“赢在创新、干在担当、评在实效”作风建设主题实践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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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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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要求开展活动扣4分,活动效果不突出酌情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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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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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校一品”党建品牌创建暨“十佳支部工作法”申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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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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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开展党建品牌创建活动的扣3分,申报“十佳支部工作法”得2分,未开展的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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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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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推动“党员义工365”行动,深化“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组织党员开展志愿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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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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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志愿服务活动计划、台账、总结不完善扣3分,党员志愿服务未完成计划的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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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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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开展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合格支部创建工作和“特色支部”创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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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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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开展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合格支部创建工作的扣3分,开展争创“特色支部”工作的得2分,未开展的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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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党建活动方式 (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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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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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视运用微博、微信、QQ等新媒体和现代信息技术做好党建工作;成立党建工作群;关注“共产党员”“江苏先锋” “江苏大走访”等微信公众号;做到“每日一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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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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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做到每项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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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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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党员大家讲”微党课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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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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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开展“党员大家讲”微党课活动扣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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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树基层党建工作典型(加分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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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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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重培育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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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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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育的基层党建工作亮点,获市、区、局级表彰的党建工作优秀项目、调研文章,分别得2分、1分、0.5分,参加市、区、局会议交流的典型做法,每次分别获2分、1分、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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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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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重选树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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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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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先进典型,被确定为市、区、局级典型的,分别加2分、1分、0.5分。在“武进教育”微信公众号宣传“两学一做:我身边的实干榜样”等党建信息,每个加0.2分。在省、市级党建微信公众号宣传党建信息,每次分别加1分、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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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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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重品牌打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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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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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显党建品牌,在《常州日报》、《武进日报》、局微信公众号、武进教育网等刊发特色党建报道的,分别加2分、1分、0.5分、0.3分。拍摄制作党建电教片、微电影、微视频,获得市、区、局荣誉的,每个分别加2分、1分、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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