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后勤工作>>制度建设
夏溪小学其他伤害事故应急预案
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2026-05-21   点击:   来源:原创   录入者:唐黎明

夏溪小学其他伤害事故应急预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编制目的

为有效预防、及时处置校园内各类意外人身伤害事故,规范磕碰、摔伤、夹伤、烫伤、割伤、异物伤害、动物咬伤、高空坠落、挤压伤害等其他伤害事故应急流程,最大限度保障学生生命健康安全,降低事故危害程度,明确处置职责,妥善做好善后工作,维护校园正常教学秩序,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及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安全应急管理要求制定。

第三条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夏溪小学在校学生在校期间发生的非交通事故、非溺水、非火灾、非食物中毒以外的各类突发性人身伤害事故。主要包括:

1.学生摔倒、磕碰、擦伤、扭伤、骨折;

2.门窗、器械挤压夹伤;

3.刀具、尖锐物品割伤、戳伤;

4.开水、器具烫伤、灼伤;

5.异物入眼、入鼻、卡喉;

6.蚊虫、猫狗等动物咬伤、蜇伤;

7.高处坠落、踩踏挤压伤害;

8.其他不可预见的轻微及突发性意外伤害。

第四条 工作原则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快速反应、科学施救、属地处置、妥善善后原则。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救治、早上报,严格遵循“先救治、后调查、先管控、后善后”。

第二章 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应急领导小组

组 长:校长(全面统筹、事故审批、对外协调)

副组长:分管安全副校长、德育主任

成 员:总务主任、安保人员、校医、全体班主任、任课教师

第六条 工作职责

1.校长:事故第一责任人,指挥应急处置,审批上报信息,协调家长、医疗、公安部门。

2.分管副校长:负责现场指挥、人员调配、事故调查、隐患整改。

3.班主任: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安抚学生、联系家长、做好记录、跟踪学生情况。

4.任课教师:事发第一施救责任人,立即停止教学活动,保护学生、简单急救、上报情况。

5.校医:负责现场医疗处置、伤口处理、伤情判断、护送就医、医疗记录。

6.总务处:排查事故设施隐患、维修整改、清理危险物品、保障物资。

7.安保人员:维护现场秩序、疏散围观学生、保护事故现场、防止二次伤害。

第三章 事故预防措施

第七条 日常预防

1.全校常态化开展防摔伤、防夹伤、防割伤、防烫伤安全教育,课间、午休加强巡查。

2.班主任每日排查学生携带尖锐物品、危险玩具、硬质杂物,严禁危险品入校。

3.总务处定期检查门窗合页、护栏、楼梯、体育器材、课桌椅,防止夹手、破损划伤。

4.校园严禁学生私自接触开水、高温电器、消毒用品,严控烫伤风险。

5.做好校园蚊虫消杀,禁止猫狗进入校园,防范动物咬伤。

6.强化课间管理,严禁追逐打闹、攀爬栏杆、高处跳跃等危险行为。

第八条 课堂及活动预防

1.美术、劳动、科学课严格管控剪刀、刀片、玻璃等尖锐器材。

2.体育课、活动课做好热身,合理管控运动强度,防止扭伤、摔伤。

3.教师全程看管学生,不得擅自离岗,发现危险行为立即制止。

第四章 事故分级

第九条 一般意外伤害(轻微)

擦伤、轻微磕碰、轻度扭伤、少量出血,无需送医,在校医室简单处理即可。

第十条 较大意外伤害(中度)

深度划伤、扭伤肿胀、轻度骨折、烫伤、异物入体、蚊虫重度蜇伤,需送医院检查治疗。

第十一条 重大意外伤害(重度)

严重骨折、大出血、坠落伤、挤压伤、深度烫伤、昏迷、呼吸困难、重大外伤,危及身体健康,需紧急送医救治。

第五章 应急处置流程

第十二条 第一时间处置(所有伤害通用)

1.发现教师立即停止活动,快速隔离危险源头,保护学生,制止二次伤害。

2.迅速疏散周围围观学生,保持空气通畅,维护现场秩序。

3.校医立即进行止血、清洗、消毒、包扎、固定等专业简易救护。

4.第一时间通知班主任、安全负责人,10分钟内联系学生家长告知情况。

第十三条 分类专项处置办法

(一)擦伤、摔伤、磕碰伤

清洗污物、碘伏消毒、止血包扎;肿胀部位48小时内冷敷,禁止揉搓。

(二)门窗挤压夹伤

快速轻柔松开挤压部位,检查骨骼,淤血处冷敷,疑似骨折严禁挪动,及时送医。

(三)尖锐物品割伤、戳伤

压迫止血,清理伤口,消毒包扎;伤口较深立即送医缝合、打破伤风。

(四)烫伤、灼伤

立即脱离热源,流动冷水冲洗伤口15至20分钟,不涂牙膏、不挑破水泡,重度烫伤紧急送医。

(五)异物入眼、入鼻、卡喉

禁止学生揉眼、用力吸气;卡喉采用海姆立克急救法,异物无法排出立即送医。

(六)动物咬伤、蚊虫蜇伤

肥皂水反复冲洗伤口,消毒处理;咬伤必须送医接种疫苗,蜇伤取出毒刺、消肿止痛。

(七)坠落、骨折、严重外伤

严禁随意搬动伤员,简单固定、保暖止血,拨打120急救,等待专业医护转运。

第十四条 送医流程

1.中度、重度伤害:校医或教师陪同紧急送就近医院。

2.送医途中持续观察学生意识、呼吸、面色,保持平稳。

3.同步联系家长赶往医院,全程留存就医凭证。

第六章 事故上报、调查与归档

第十五条 上报时限

1.一般伤害:当日登记备案。

2.较大伤害:30分钟内上报学校安全领导小组。

3.重大伤害:15分钟口头上报、30分钟书面上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

第十六条 事故调查

事故处置平稳后,学校成立调查组,查明事发时间、地点、原因、经过、责任人员,做好书面调查记录。

第十七条 资料归档

一事一档,包含:事故经过、伤情照片、处理记录、就医单据、家长沟通记录、整改材料,长期存档。

第七章 善后处理

第十八条 家长沟通

坚持真诚沟通、如实告知、耐心解释,做好情绪安抚,不推诿、不隐瞒。全程文明沟通,留存聊天、通话记录。

第十九条 善后理赔

协助家长办理保险报案、理赔材料,依法依规做好善后处置,避免矛盾激化、舆情扩散。

第二十条 心理安抚

对受伤学生、同班学生进行心理疏导,消除恐惧心理,做好后续跟踪观察。

第八章 责任追究与免责

第二十一条 责任追究

有下列情形,依规追究相关教职工责任:

1.监管缺位、擅自离岗导致学生意外伤害;

2.明知存在设施隐患不上报、不整改;

3.放任学生危险行为不予制止;

4.事故发生瞒报、迟报、处置不当加重伤情。

第二十二条 免责情形

教职工严格履行岗位职责、全程看管、及时处置,因学生自我突发意外、学生故意危险行为、不可抗力造成伤害,依据相关规定予以免责。

第九章 后期整改

第二十三条 隐患整改

事故结束后,学校全面排查同类隐患,维修损坏设施,清理危险物品,优化管理制度。

第二十四条 安全教育复盘

利用班会、晨会、安全课开展专项安全教育,复盘事故教训,提高学生自我保护能力。


    附件:
关闭窗口
打印文档
 
主办单位:常州市武进区夏溪小学   苏ICP备05086717号-1   苏公网安备 32041202001097号
武进区嘉泽镇夏溪花溪路   联系电话:0519-83581249   邮编:213148
技术支持:常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常州万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访问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