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进区夏溪小学师德考核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针,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中小学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及各级关于师德建设工作的意见精神,完善师德考核体系,弘扬新时代的教师精神,丰富师德建设的内涵,加快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提升,努力办人民满意的学校。
二、考核原则
1、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考核过程要力求公开,考核量分体现公平。
2、坚持全员考核的原则。全校每位教师均纳入考核范围。
3、坚持全面考核的原则。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年度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
4、坚持多渠道考核的原则。学生、家长评议及同行测评、组织考核相结合。
5、坚持考核与教育并重的原则。既要注重考核的结果,又要在考核过程中解决问题。
三、考核组织
成立夏溪小学师德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戴福春
副组长:钱平玉 沈利青
组 员:袁新华 林亚飞 许荣美 杨丽霞 朱建琴 唐春燕 程志敬 朱建中
四、考核内容
(一)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规定的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等六个方面的内容。
(二)考核结果:分为优秀(90分及以上)、合格(80-89分)、基本合格(70—79分)、不合格(69分及以下)四个等次。
(三)教师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经查实,师德考核“一票否决”,直接定为“不合格”。
1、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或利用网络发布与事实不符的言论,恶意炒作的;
2、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的;
3、工作失职、渎职造成学生人身安全责任事故的;
4、体罚学生的和以侮辱、歧视等方式变相体罚学生,造成学生身心伤害的;
5、从事有偿家教,向学生或家长索要钱物的,或私自在校外社会培训机构兼职、兼课的;
6、在招生、考试、考核评价、职务评审、教研科研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
7、以盈利为目的,向学生推销或代购教辅资料和其他商品的;
8、参加或诱导学生参加非法组织、“黄、赌、毒”和迷信活动,或向学生传播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反动言论等有害身心健康的思想和信息的;
9、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到纪律处分的;
10、其他严重损坏教师形象和声誉的行为。
五、考核要求
1、师德考核在区教育局的指导下进行。要加强对师德考核工作的领导,切实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要引导广大教职工正确认识开展师德考核的目的和意义;要引导学生和家长对师德考核给予正确理解和支持。
2、教师在工作中,要严格贯彻执行《教育法》、《义务教育法》,自觉地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履行《教师法》规定的各项义务,遵循教育教学规律,面向会体学生,尽职尽责,坚持“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原则,以《武进区夏溪小学师德考核方案》为自己的行为准则,做学生的表率,教师的楷模。
3、平时考核,是一项复杂而繁重的工作。工作头绪多,涉及的面广,奖罚分的尺度难以把握,因此,考核小组领导,在平时考核时,一定要抱着对工作负责,对教师负责,对学校负责,对学生负责的态度,以公平、公正的心态,做好每一项工作的评分、记录、统计工作,确保此项工作的客观性、公正性和时效性。
4、在考核中要坚持标准、严格程序,确保考核结果的客观、准确、公正。尤其是确定考核等级时,一定要坚持原则和标准。凡有师德问题的教师要结合本人实际情况,制定整改计划,并上交学校存档。
5、要避免只顾考核,不顾问题的处理的倾向,在考核中,发现教师存在师德方面的问题,要及时与教师进行沟通,谈心,促使其尽快认识到不足,改正错误做法,并引以为戒。
六、相关考核的方式、程序及考核结果的使用参照《武进区中小学师德考核办法》执行。
附:武进区夏溪小学师德考核评价细则
武进区夏溪小学教师师德考核细则
( 年度) 年 月 日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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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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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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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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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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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教年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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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教学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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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分值 |
考核主要内容 |
考核评价建议 |
个人 自评 |
教师 互评 |
考核 小组 |
综合 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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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国守法 |
12 分 |
1. 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无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在思想上、言行上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保持一致;(3分) |
散布有损国家形象的消极言论,对学生产生错误导向,每次扣1分,参加爱国主义教育活动,无故缺席每次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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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争做知法守法楷模;(3分) |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实行一票否决,师德考核为不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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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依法履行教师职责,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有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不得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6分) |
散布封建迷信言论或参与封建迷信活动、邪教活动者,每次扣2分,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的,发现一次本项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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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岗敬业 |
18 分 |
4.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树立崇高的职业理想和坚定的职业信念,热爱教育,热爱学校,热爱学生;(3分) |
出现有损学校声誉言行的一次扣1分,对学生漠不关心的发现一次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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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勤奋工作,敬业乐业,不对本职工作敷衍塞责,不在工作时间从事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6分) |
上班或上课迟到、早退每次扣1分,参加学校升旗仪式、集会及其他重大活动无故缺席一次扣1分,上班时间上网玩游戏、聊天、网购或做其它与教学无关的事,每次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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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认真执行教学计划,自觉遵守教学规范,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6分) |
不执行教学计划的扣1分,不遵守教学规范的扣1分,不认真备课的扣1分,不认真上课的扣1分,不认真批改作业的扣1分,不认真辅导学生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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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服从工作安排,积极承担上级分配的教育教学工作任务。(3分) |
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的发现一次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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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爱学生 |
16 分 |
8.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建立民主和谐的师生关系;(3分) |
学生民主测评满意度不达80%的扣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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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关心学生安全和身心健康,维护学生正当权益,危急时刻挺身而出保护学生安全;(3分) |
危急时刻不挺身而出保护学生安全,故意逃避责任的扣1分,组织学生开展活动,无安全预案和措施,造成事故的,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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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放弃每一个学生,主动帮助和辅导学习有困难、品行有缺陷的学生;(6分) |
出现讽刺、挖苦、歧视学生的行为一次扣1分,出现放弃学生情况的一次扣1分,出现体罚学生造成严重后果的实行一票否决,师德考核为不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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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主动加强与学生家长的联系和沟通,及时反馈学生在校情况,积极宣传科学的教育思想和方法,促进家校互动育人。(4分) |
不及时与学生家长联系和沟通的发现一次扣1分,宣传反面的教育思想和方法的发现一次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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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书育人 |
20 分 |
12.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坚持因材施教,激发和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和谐发展;(4分) |
压制学生创新精神和全面发展,擅自停上艺体课或占用课外活动时间,每次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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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将德育渗透于教育教学工作中,培养学生良好品行,塑造学生健全人格;(5分) |
不注重学生行为习惯的养成,对学生放任自流的发现一次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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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遵循教育教学规律,改进教育教学方法,精心组织课堂教学和实践教学活动,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6分) |
执行候课制度,不拖课,发现一次违规扣2分,学生课外作业过重,危害学生身心健康或在社会造成不良影响者,每发现一次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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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综合评价学生素质,客观评定学生操行,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不公开排列学生的成绩名次。(5分) |
根据学生的考试成绩排名次,并进行公布的,每次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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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人师表 |
18 分 |
16.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淡泊名利,诚实守信,谦虚谨慎,自尊自爱,模范遵守社会公德,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3分) |
违反社会公德或师德规范,每次扣1分,聚众赌博或参与封建迷信活动、邪教组织活动等,每次扣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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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文明执教,举止端庄,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不在课堂上使用通讯工具;(5分) |
文明执教,举止端庄,言行不文明、衣着不整、仪表不端,每次扣1分,在课堂上使用通讯工具的,发现一次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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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作风正派,严于律己,廉洁从教,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以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不收受学生和家长财物;(6分) |
从事有偿家教的,发现一次扣2分,收受学生和家长财物的,发现一次扣2分,擅自强行向学生推销各种报刊资料、教辅用具或其他商品的,发现一次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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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关心集体,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平等对待学生家长,维护学校和集体荣誉。(4分) |
同事之间发生吵架、打架等每次扣2分,背后说闲话或造谣、污蔑、诽谤他人的,每次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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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身学习 |
16 分 |
20.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坚持求真务实和严谨自律的治学态度和学术精神,恪守学术道德,发扬优良学风;(2分) |
每位教师必须订有一门以上的业务学习报刊杂志,否则扣除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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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热爱学习、善于学习,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和岗位培训,努力学习新知识、新技术,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不断提高自身思想素质和学识魅力;(6分) |
继续教育学时每学年不满72学时的扣3分,无故不参加岗位培训的扣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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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潜心钻研业务,全面掌握专业知识,扎实教育教学基本功,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能力;(5分) |
每学年每位教师要分别上交一篇质量较高的教育教学论文与教育叙事或教学案例,缺少一篇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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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勇于探索创新,积极参加教科研活动,努力实践教育教学改革,提高适应素质教育的可持续发展能力。(3分) |
无故不参加学校或上级部门组织的教科研活动的发现一次扣1分,每学年必须完成一篇教科研论文,没有完成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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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分 |
学年度内获国家、省、市、区党、政表彰人员分别在考核总分中计入10、6、4、2分;获得国家、省、市、区部门表彰的分别按6、4、2、1分计入总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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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定 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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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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