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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学习
发布时间:2013-09-29   点击:   来源:   录入者:蒋文燕

 

理论学习
夏溪小学   蒋文燕
 
随着我国课程改革的展开,课程形态已由以往单一的学科课程发展到了基础型、拓展型、研究型课程等,表现出了课程的多元化;就教材而言,开始实行“一纲多本”,甚至“多纲多本”,表现出了教材的多样性。然而一个不可回避的事实是:这种多元化的课程和多样性的教材最终都需要由学校教师来实施。到了具体的每一个教师手上,这种课程与教材都只是他(她)实施教育的内容依据,需要经过教师的再创作,才能成为真正意义上的“课程”,才能最终落实到学生。
这个不争的事实告诉我们:教师是课程实施的主体,也是课程改革的主体。那种把教师当作机械操作工,当作教材的忠实执行者的课改理念,已不适应当今课程改革的发展趋势了。
面对新的课程改革趋势,面对教师在课程改革中的地位,作为一种积极主动的应对措施,我们提出并引导教师开展了“校本统整课程”的开发研究。事实上已经有相当多的教师在以往的教学实践中有意无意地进行着这种开发研究。我们现在需要做的是对这种教育现象作出理论阐述与正确引导。本文的目的就在于此。
一、“校本统整课程”的涵义
我们认为,校本统整课程是学校教师遵循国家课程标准,参照多种教科书,根据本校的培养目标与学生的实际,系统设计的可以直接实施的教学内容;其表现形式是校本统整课程的大纲(包括教学进度)与相应的教学设计方案。
二、校本统整课程的特征
校本统整课程作为一种微观课程,它具有如下特征:
1、    校本性
校本统整课程的设计与开发,遵循的是国家的课程标准,根据的是本校的培养目标与学生实际。这就是说,它是一种以本校实际为依据的课程开发。各校的情况不同,学生也有差异,课程应当有利于学校的实施,最有效地适应与促进学生的发展。校本统整课程的开发与实施可以既反映国家的统一要求,又适合学校自身的特点。它为不同学校不同学生都能得到最合适的课程教育提供了真正可能。如果本校是一所优秀的学校,有着优秀的学生,那么,其设计的内容可以在深度、广度、难度上有较大的发挥;相反,如果本校是一所薄弱学校,面对的是薄弱学生,那很有可能就需要低起点,先慢后快,逐步赶上。总之,实施校本统整课程以后,可以让课程有更多的学校针对性。
2、    统整性
课程多元化,教材多样性,这是当今世界课程改革的大趋势,对全国而言,对全地区而言这是正确的,也是应该的。有的学校把基础型课程、拓展型课程、研究型课程单独一一实施,只要实施得好,都应当是合理的。但是,我们以基础型课程为主干,实行学科课程与活动课程的统整,课内课外统整,多种教科书统整,将本校学生的学习活动作统一的设计,防止割裂,以利于教师有计划、有目的、有步骤地系统指导,应当说这也是一种合理的选择。而开发研制与实施校本统整课程就为这种思路提供了切实抓手。
3、    可操作性
如前所述,校本统整课程的表现形式是“校本统整课程大纲”与教学设计方案。因此,它是最贴近学生的一种课程表现形态。可操作性,可实施性是它的一个重要特征。这也是校本统整课程区别于国家课程标准以及正式出版的各类教科书的一个重要方面。或者说,实施“校本统整课程”是真正落实国家课程标准和用活用好各类教科书的重要环节。
4、    教师的主体化性
课程改革是一项极其复杂的社会改革活动。所涉及的矛盾与问题非常多。我们分析了课程改革中诸因素的矛盾运动,认为:课程设计与教学实施之间的矛盾是主要矛盾。这对矛盾及其运动决定着课程改革的方向,也决定着课程改革的成败。这里的道理是显而易见的:课程设计得再理想,教材编制得再精细,如果教师没法实施,那么,这一切都将是白费劲。美国上世纪五十年代开始的课程改革运动,到七十年代不得不宣告失败,随后又发起了一个回归运动(回到基础去)。失败的原因固然很多,但是,没有解决好课程设计与教学实施之间的这对主要矛盾,可能是一个根本原因。
我们回过头来看教学实施这一方面。不争的事实是:教师才是教学实施的真正主体,课程改革离不开教师的实施。因此,教师不但是教学的主体,也是课程改革的主体。是主体就应当有主体地位。实施“校本统整课程”就是要确立教师的这种主体地位,充分发挥教师的主体能动性。
校本统整课程是教师研制开发的课程,课程设计者就是教学实施者,它为我们解决课程改革中的主要矛盾提供了一个突破口,通过校本统整课程的开发研制与实施,使国家、地区的宏观课程(通用课程)得以落实,也为广大教师提供了施展才华的广阔舞台。把教学的主动权真正还给教师,把课堂真正还给教师。
可以预言,大批大批优秀教师,特色教师将在校本统整课程的开发与实施中成长起来。更可以预言,通过校本统整课程,国家与地区的课程改革将真正得以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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